江苏省涂料行业协会 - 官方网站
信息详情
首页  信息详情
津沪闽粤禁止新建溶剂型涂料项目

    2015年以来,随着新的《环境保护法》、《涂料消费税》、《家具制造行业VOC排放标准》等各项环保法规相继出台和执行,涂料企业行业环保政策日益趋紧,涂料人在严苛的环境要求与可持续发展要求下再次面临挑战——

  2016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汇总审查形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并于近日以宣布印发通知,《草案》将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个省、直辖市试行。试点时期截至2017年底,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即日试点 津沪闽粤禁止新建溶剂型涂料项目

  风口浪尖上的溶剂型涂料项目

  《负面清单草案》中,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淘汰类项目、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目录下第53项——禁止新建的石化化工项目中明确指出禁止“新建硫酸法钛白粉、铅铬黄、1万吨/年以下氧化铁系颜料、溶剂型涂料(不包括鼓励类的涂料品种和生产工艺)、含异氰脲酸三缩水甘油酯(TGIC)的粉末涂料生产装置”,此一条明文规定触动了涂料人敏感的神经。

  本次《负面清单草案》试点将“溶剂型涂料”一项明确列出,将溶剂型产品推向风口浪尖,“国家要禁止新建溶剂型涂料项目”的声音不断传来,而我国涂料企业聚集华北、华东、华南地区,试点中的天津、上海、广东三省均为涂料企业集中省份(市),如此局面让部分涂企的高度紧张。


  津沪闽粤四地试点 涂料产能中心面临挑战

  本次发改委还指出,《负面清单》草案先行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个省、直辖市进行试点。试点地区省级人民政府将根据改革进展情况和各类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调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完善《草案》的建议,把握好《草案》和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的适用范围、适用对象等。

  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如何调整,《草案》明确了依法依规的工作要求。试点过程中,各部门要根据《意见》要求,充分听取各类市场主体和公众意见,进一步梳理《草案》中由本部门(本系统)负责管理和实施的市场准入事项,及时提出清理、调整建议。

  我国明确,从2015年底至2017年12月31日,在部分地区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积累经验、逐步完善,探索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相应的体制机制,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首页 |  关于我们 |  行业新闻 |  相关行业 |  会展信息 |  市场信息 |  政策法规 |  行业标准 |  统计数据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