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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浙江、安徽等11个省化工企业将面临搬迁!

    工信部发布《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长江经济带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基本完成,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力争率先完成。对于此计划,沿江的众多化工企业和园区,该怎么办?

    据统计,我国长江沿岸约有40余万家化工企业,此外还分布着五大钢铁基地、七大炼油厂,以及上海、南京、仪征等石油化工基地。大量的石油和化学工业生产力因航运便利,都集聚在长江沿岸,可以说,长江流域一些江段岸线基本被化工项目所占领。

    此次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范围波及长江沿岸几十个省份和地区:

  重点区域具体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等;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汾渭平原,包括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等。

  重点流域具体范围:长江经济带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


  此次行动计划的要点是实施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产品目录。加快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到2020年,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基本完成,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力争率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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