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第257号令)。其中,在这份决定里,提到自2022年3月1日起,废止2002年4月19日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8号公布、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改的《进口涂料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这就意味着执行多年的进口涂料备案正式取消!
涂料进口企业需要在确定进口涂料类别的基础上,严格遵循相对应的限值要求。
来源:海关总署、化规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