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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对石化产业有序转移做出规划
    目前,工信部正就《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7月15日。其中对我国石化产业的有序转移首次作出规划。

  《指导目录》指出,东部地区要优先承接高水平的炼化一体化和石化深加工项目、化工新材料项目、特种工程塑料及其他技术含量高、环境污染少的精细化工项目。如东部沿海经济区要依托上海、南京、宁波等沿江、沿海化工园区,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石化基地,同时发展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产业,推动资源加工型传统化工产业向中西部资源地有序转移。

  中部地区要依靠资源优势,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传统化工的产业转移。其中,黄河中游经济区要推进传统煤化工产品深加工,合理规划现代煤化工项目,建设全国重要的煤化工产业基地;长江中游经济区要依托武汉、岳阳、安庆、九江等地石油化工产业基础,建设中部地区骨干石油化工基地。

  西部地区要发挥矿产资源优势,建设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接续地和产业集聚区。其中西南经济区要重点发展稀土新材料产业,并建设若干化工产业基地。西北经济区要在宁东、准东、伊犁、格尔木等地区建设能源化工基地,推进煤化工产业循环经济发展;综合开发利用青海、新疆钾、氯、镁、锂资源,建设国家重要的盐湖化工和钾肥基地;加快新疆独山子、克拉玛依、乌鲁木齐、南疆、吐哈和甘肃兰州等地石化产业基地建设。

  东北地区要结合现有石化企业搬迁改造,建设现代化水平的石化产业基地,重点推进乙烯和芳烃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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